产品类型 | 全新 | 动力类型 | 柴油 |
---|---|---|---|
加工定制 | 否 | 动力输出轴型式 | 动力式 |
生产类型 | 进口 | 型式 | 牵引驱动兼用型 |
机器大小 | 大型 | 驱动方式 | 4*4 |
适用领域 | 畜牧,农业 | 适用场所 | 平地,山丘,全地形 |
克拉斯型自走式拖拉机简介:
拖拉机能行驶是靠内燃机的动力经传动系统,使驱动轮获得驱动扭矩Mk,获得驱动扭矩的驱动轮再通过轮胎花纹和轮胎表面给地面小、向后的水平作用力(切线力),而地面对驱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水平饭作用力Pk,这个Pk反作用力就是推动拖拉机向前行驶的驱动力(也称喂推进力)。当驱动力Pk足以克服前后车轮向前滚动阻力和所带农具的牵引阻力时,拖拉机便向前行驶。若将驱动轮支离地面,即驱动力Pk等于零,则驱动轮只能原地空转,拖拉机不能行驶;若滚动阻力与牵引阻力之和大于驱动力Pk时,拖拉机也不能行驶。由此可见轮式拖拉机行驶是由驱动扭矩驱动轮与地面间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并且驱动力要大于滚动阻力与牵引阻力之和。
注意事项:
1.启动前,应检查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和轮胎气压等,确认拖拉机各部件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2.电起动机启动时,禁止直接搭接通电启动。禁止用溜坡或向进气管中注入燃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3.起步前,应观察各仪表读数、灯光是否正常,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和异常声响,确认发动机怠速和空运转速度;观察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与农机具挂接起步时,应分离农机具动力;携带可提升机具时,应将机具升至安全高度。
4.上道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5.拖拉机只允许牵引一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安全防护等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6.运输农资等应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装载运输易燃品时,严禁烟火,并应有防火措施;严禁挂车载人或人货混载。
7.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乘坐,不得放置有碍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8.挂接农具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协助挂接人员密切配合,在拖拉机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并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杆链。
9.悬挂农具转移时,应将农具升到位置,调短上拉杆,同时用液压系统或悬挂机构的锁定装置将农具固定。
10.悬挂的农具应降置到地面后才允许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若必须在升起状态操作时,应将其锁定在升起位置,并用支撑物稳固支撑。
11.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衣着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12.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设置联系信号。
13.作业前,应勘察作业场地、清除障碍,与作业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现场。
14.作业行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清理时应停车、熄火。
15.出现翘头时,应立即分离离合器,减轻负荷,检查配重。
16.需要检查农具或发动机时,应先切断动力输出轴动力。
17.田间作业时发生农机事故的,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向事故发生地机关报告。
18.使用过程中,发动机或传动箱出现异常声响或气味;发动机润滑油压力降低到不正常范围;发动机转速异常升高,油门控制失效等情况出现,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19.发生冷却水沸腾(蒸发式冷却除外)时应停止作业,使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下低速运转到温度降低后再停机。禁止高温时拧开水箱盖,避免被烫伤。
克拉斯型自走式拖拉机保养:
1、新的或大修后的拖拉机必须经过磨合后才能正常使用。拖拉机各部件应严格按照厂家的油品、溶液使用。
2、不要只通过控制油门来提高发动机的转速。经常检查各连接部位的螺栓、螺母及其它易松动零部件。
3、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时必须先拆掉蓄电池搭铁线,避免电器零件烧毁。对拖拉机和农机具进行检查、调整、保养前,必须停车熄火,将变速杆和动力输出操纵杆放在空档上锁上停车制动器,让所有运动部件都静止。
4、牵引拖车时,必须用牵引钩而不能用三点悬挂。拖拉机带悬挂农机具行驶时,位控制手柄应放在上升位置农机具突然下落造成事故。并把农具锁定,防止提升器操纵手柄被碰。
5、轮胎的调整安装,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使用专用工具进行,避免因轮胎安装不正确造成严重事故。发动机在工作状态时,不要去拧水箱盖,应在发动机熄火并冷却后,才可拧下水箱盖。